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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介绍:全县开展《信访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
内容预览:
新修订的《信访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 2005 年 1 月 10 日 经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,自 5 月 1 日起 正式实施。为全面贯彻实施《条例》,促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,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,根据中央和省、市部署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,确定从 4 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充分认识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
依法做好信访工作,是贯彻落实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;是落实依法治国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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