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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介绍: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
内容预览:
一、考核对象:乡(镇)党委。
二、考核内容:领导班子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基层组织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、党员电化教育、其他工作六个方面。
三、考核方式: 采取百分制考核,实行平时抽查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,平时抽查占10%,年终考核占90%。各乡镇党委半年进行自查,7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;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,次年1月20日前组织统一检查考核。为加大组织工作创新力度,推动组织工作创特色、出经验、上台阶,县委组织部实行组织工作年度创新申报加分制。年终由各乡(镇)党委向县委(本文章来源于文秘资源下载,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文秘资源下载 www.wm007.com )组织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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